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手册

尊敬的客户:

     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便捷、安全的个人银行账户服务。现将我行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标准公示如下:

 
 

一、开户所需资料
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;不满十六周岁的,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;

2.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;

3.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;

4.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;

5.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(外国边民,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);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;

如通过上述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,依据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令〔2003〕第5号)、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5〕392号)等制度规定,需客户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。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、护照、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。

 
 

二、开户业务收费标准

     我行个人开户业务免费,其余个人业务收费标准请以官网首页“资费标准”专栏或营业网点摆放的《中间业务价格目录》为准。

 
 

三、开户业务时限标准

     请您积极协助我行完成身份识别、尽职调查等工作。当您的开户资料真实、完整、合规,用途合理、明确,我行承诺当日完成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。

 
 

四、风险提示

     个人银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出租、出借或出售。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9〕85号),我行将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、购买银行账户(含银行卡)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,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,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,并不得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。

如有疑问,敬请咨询我行客服热线400-790-0555或地营业网点。

 
 

五、咨询与投诉电话

服务咨询热线:

总行营业部:024-74992000

新台子支行:024-74980001

南马路支行:024-74992022

城 南 支 行:024-74992031

镇西堡支行:024-74226702

城 北 支 行:024-74992026

水木华园支行:024-74992033

铁 西 支 行:024-74992039

 

投诉受理专线:  024-74992015

服务监督专线:400-790-0555

人行支付结算监督专线:024-72227732

 

 
 

铁岭新星村镇银行

 
 

2021年8月13日